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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山东青岛市平度市田庄镇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314人公告

0050-06-06 16:54:50 来源:平度政务网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字〔2022〕11号)和《平度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精神,结合田庄镇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计314个岗位,其中城镇公益性岗位5个,乡村公益性岗位309个。详见田庄镇城乡公益性岗位设置表。

二、招聘对象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

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户籍在平度市以内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家庭成员中无一人就业,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中的失业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是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认定的相应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女性参保人员,满50周岁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作为城镇大龄失业人员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

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本镇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优先从岗位所在村的村民中选用。同等条件下,符合岗位条件的残疾人优先录取。

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市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2.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市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3.农村残疾人,是指市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4.农村大龄人员,是指45-65周岁(1957年6月-1977年6月出生)户籍在乡村的人员,出生日期以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服从组织安排,服从岗位管理规定,具有岗位需要的技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传染病和不良嗜好;

3.符合招用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已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劳动教养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名称、数量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

(1)公共事务协理员5人。

岗位要求: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了解社区工作业务知识和办事程序,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智能手机和电脑。

岗位职责:协助做好与辖区居民利益相关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优抚救济、低保、助残等社区事务工作。完成镇、社区安排的其他工作。

岗位待遇:1900元/月(含社保缴纳个人承担部分),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

(1)新时代文明实践专管员15个。

岗位要求:具有一定的办公能力,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和协调能力,工作认真负责,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岗位职责:负责文明实践中心、中心书屋日常运转和活动期间辅助协理工作,管理书屋图书、健身器材维护等。完成镇、新村安排的其他工作。

岗位待遇:基础补贴700元/月+绩效补贴100元/月。统一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6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2)乡村管理协理员(安全、卫生)169个。

岗位要求: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和心理健康,能够胜任安全巡查、卫生保洁工作。具有护林防火经验,反应迅速能够熟练骑行电动车,熟练操作防火工具。热爱环境卫生工作,能够吃苦耐劳。原有在岗人员符合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优先组织上岗。

岗位职责:完成村庄垃圾收集清运到垃圾集中点以及主要道路打扫清理工作。负责村庄治安巡逻、日常秸秆禁烧、日常防溺水及村庄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根据管护巡查制度,填写管护巡查日志,记录巡查时间、所在地点、发现的问题以及处理方式、处理时间等,建立健全日常巡查管护台账。完成镇、村庄安排的其他工作,服从管区统筹安排。

岗位待遇:基础补贴700元/月+绩效补贴100元/月。统一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6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3)村级公共事务协理员46个。

岗位要求:具有一定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了解村庄事务工作业务知识和办事程序,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能熟练使用智能手机和电脑。

岗位职责:协助做好与村庄居民利益相关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优抚救济、低保、助残等村庄事务工作。完成镇、村庄安排的其他工作,服从管区统筹安排。

岗位待遇:基础补贴700元/月+绩效补贴100元/月。统一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6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4)道路管护员70个。

岗位要求:具备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身体条件,具有道路安全意识和敬业精神。原有在岗人员符合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优先组织上岗。

岗位职责:(1)清扫路面,整理路肩,清理边沟内缘到路肩范围内的杂草及垃圾等。(2)疏通桥涵、清理泄水孔、清理边沟内外边缘之间的高草、杂物等,保障排水畅通。(3)暴雨滑坡、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发生后,立即开展播撒融雪剂进行除雪,确保道路畅通,雪融化干净后立即对路面进行清洁处理。完成镇、道路办安排的其他工作,服从镇政府统筹安排。

岗位待遇:基础补贴700元/月+绩效补贴100元/月。统一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6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5)安全保卫员7个。

岗位要求:男性,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较强的安全意识,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和心理健康,能够胜任岗位要求。能开具出无犯罪记录和健康证明,有敬业精神,有劳动能力,服从领导安排。原有在岗人员符合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优先组织上岗。

岗位职责:在学生上下学期间,及时持械上岗看护。定时对校园进行安全巡视,清理值班室,大门口卫生,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协助学校做好其他事务。完成镇、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服从镇、学校统筹安排。

岗位待遇:基础补贴700元/月+绩效补贴100元/月。统一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6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6)村级护林防火队员2个。

岗位要求:男性,热爱护林防火工作,能够吃苦耐劳,具备护林防火工作的身体和心理条件,具有护林防火工作经验。原有在岗人员符合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优先组织上岗。

岗位职责:护林防火队员主要负责森林资源巡护、及时发现和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护林防火巡护、森林火情早期处理;完成镇、村庄安排的其他工作。

岗位待遇:基础补贴1300元/月+绩效补贴300元/月。统一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6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五、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市级审批、协议签订、岗前培训、安排上岗等环节进行规范上岗。

(一)报名申请

1.城镇公益性岗位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从事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到镇便民服务大厅(地址:财源街101号田庄镇党群服务中心一楼)提出报名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6日—2022年6月15日。

(2)报名所需材料: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报名材料。

2.乡村公益性岗位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人员到所在网格村提出报名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6日—2022年6月9日。

(2)报名所需材料: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残疾人需持残疾证,填写报名材料。

(二)民主评议

镇政府组织本镇人社、民政、乡村振兴、残联、派出所等部门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由网格村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分别对城镇公益性岗位申请人、乡村公益性岗位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拟聘用人员。

同等条件下,具有中共党员身份(含中共预备党员)、退役军人、有志愿服务记录、信用积分较高的人员优先录取。

(三)复审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及其民主评议材料经镇政府复审通过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网格村及镇政府公示栏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天。公示后,镇政府将拟聘用人员报市人社部门审批备案。

(四)聘用

经资格审查、民主评议、审核公示等环节后,与城乡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公益性岗位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等规定。拟上岗人员经岗前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

(五)聘用期限

乡村公益性岗位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到期后可视情适当延长。城镇公益性岗位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

六、岗位退出

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退出机制,一旦退出将即时解除劳务协议,从解除劳务协议的下月起停止发放补贴。

(一)自然退出。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镇政府督促退出: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自愿退出岗位的;公益性岗位已满规定期限的;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其他须退出岗位的情况。

(二)人员清退。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镇政府负责清退: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他人顶替上岗的;无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不服从岗位管理或违反岗位管理办法,造成不良影响的;工作质量、标准达不到要求,经整改仍不到位的;在岗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组织、策划、参加非法社会组织和聚集上访活动的;其他不符合城乡公益性岗位条件的。

七、其他

(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接受社会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虚假失实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本公告由田庄镇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田 园:18561992720

东刘庄:18561992761

新 张:18561992765

孟 埠:13210079629

双 埠:18561992695

张 舍:18561992679

双山河:18561992725

泽河西:18561992768

泽河东:18561992729

官 庄:18561992698

金 埠:18561992771

吉 安:18561992711

友谊河:18561992686

河 岸:18561992798

新 埠:18561992710

道路办:18561992775

田庄幼儿园:常老师13210863360

张舍幼儿园:车老师15563983069

便民服务中心:0532-86383982

点击下载>>>

1.2022年田庄镇城乡公益性岗位设置一览表

2.公益性岗位报名申请表

田庄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日

原标题:田庄镇2022年度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pingdu.gov.cn/n5135/n5142/n7790/2206022309479487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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