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07 14:59:35 来源:无棣县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州市民政局 滨州市财政局 滨州市财政局 滨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滨人社字〔2022〕49 号)、《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州市城乡水务局关于组建水利工程及河湖管护公益性岗位队伍的通知》(滨人社信函〔2022〕66 号)文件精神,积极消纳农村富余劳动力,提高农村低收入群体收入,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全县计划增设乡村公益性岗位950个,具体岗位名称、招聘条件、岗位数量见《无棣县2022年度第二批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招聘对象
本次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主要为本县户籍(外地户籍但在本地长期居住的人员需持有本地居住证,且居住证办理时间满6个月以上),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等群体。增设的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已经享受过公益性岗位、企业吸纳、灵活就业等扶持政策且享受期限已满三年的,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7日—11月11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村(社区)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者取消资格。
3.报名地点:报名地点及各单位联系电话详见《无棣县2022年度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附件1)。
4.报名材料:
(1)农村大龄失业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低保证》;
(4)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残疾证》。
除上述报名材料外,报名人员需现场填写《无棣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二)民主评议
1.参加民主评议人员范围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
2.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民主评议,评议过程中综合考虑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相关人员。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应成立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对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中每个步骤进行指导把关。各村(社区)根据报名申请情况,结合乡村公益性岗位职责要求,由村(社区)“两委”或党员代表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拟安置上岗人员,经镇(街道)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把关后,报县人社局审核。
(三)公示、聘用
各单位将乡村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上岗人员报县人社局备案,并按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及时办理就业登记,并于5个工作日内签订公益性岗位专项劳务协议,公益性岗位专项协议一年一签。
各单位报名、评议、考察、公示等材料由用人单位自行留存,评议结果、公示名单等报县人社局备案。
五、岗位待遇及补贴期限
本次开发的乡村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748元,由县人社部门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到期后可视情适当延长。
六、工作要求
按照上级部门要求,乡村公益性岗位于11月底前全员上岗。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并指定专人负责,力争11月底前完成全员上岗任务。
七、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用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招聘相关信息在“无棣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各用人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避免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察、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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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7日
原标题:无棣县2022年度第二批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wudi.gov.cn/art/2022/11/7/art_118240_104167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