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31 17:44:53 来源:广西河池凤山县人民政府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就业专项资金有关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社〔2011〕213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公益性岗位安置工作,经审核,符合2022年第十一批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有2人。为使此项工作做到公平化、公正化、公开化,同时便于接受社会监督,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2022年10月25日至2022年10月2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778-681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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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25日
原标题: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2年第十一批新安置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gxfsx.gov.cn/xwzx/tzgg/t1324236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