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19 19:35:01 来源:呼市招聘
为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进一步做好我旗就业援助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发〔2024〕11号)文件要求和市就业服务中心年度招聘计划,经旗人社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为我旗各用人单位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附件)
二、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呼市地区办理失业登记且认定就业困难人员:
①大龄失业人员。(指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②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③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家庭户口内有2名及2名以上共同生活成员,并且认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家庭成员均进行失业登记,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成员)
④长期失业人员。(指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且连续失业登记1年以上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的失业人员)
⑤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指离校2年及以上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主要指从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学生)
⑥失地农牧民。指依法被旗县级以上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或草场的年满40周岁的女性农牧民和年满50周岁的男性农牧民。正在享受的征地补偿月标准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人员不在此类人员范围。
2.具备一定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熟悉电脑系统操作及电子办公文档应用。
三、岗位待遇、要求及期限
1.岗位补贴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2025年最低工资标准每月2200元)
2.聘用人员自聘用之日起由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代扣代缴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
3.聘用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对补贴期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再次按照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重新计算,并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财政厅备案,累计安置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四、禁止情形以下人员不得申请公益性岗位:
1.曾经录用公岗和已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人员
2.已享受“45、55”社保救助人员
3.从事企业或个体工商经营人员
4.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人员
五、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25年2月18日—2月28日。
2.报名材料:符合以上条件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审批表、就业失业登记证、户口本、(高校毕业生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1寸免冠照片2张。
3.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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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默特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18日
原标题:(招20人)土默特左旗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cCFUYgL9GZ6mD1ITMB60c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