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10 11:35:01 来源:阳信县人民政府
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1〕137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4〕1号)文件规定,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金阳街道辖区居民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阳信县金阳街道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6人,其中白杨河巡河员3人,闸管员2人,补录1人。为便于开展工作、本着就近原则,在王集前街村招录乡村公益岗闸管员1人,专职王集闸的管护;在十里堡村招录乡村公益岗闸管员1人,专职十里堡闸管护;在王楼村、张胡村、镇河于村分别招录白杨河巡河员1人,专职沿途白杨河的巡查工作;在北八里村补录乡村公益岗1人,专职梨农双创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附件1)。
二、岗位类型、招聘人员范围及条件
(一)岗位类型
本次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在统筹整合现有公益性岗位基础上,结合金阳街道实际设立设施维护类岗位,由金阳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开发工作。
(二)招聘人员范围及条件
乡村公益性岗位吸纳人员必须未享受过人社部门相关补贴政策或享受时间累计不超过三年,具备符合岗位工作需求的劳动能力。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允许将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未就业单亲家庭成员、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纳入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和村干部亲属(本人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报名时,需填写社会关系备案表如实说明亲属关系,经民主评议和信息公示无异议后,由金阳街道研究通过,并报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方可上岗。
乡村公益性岗位吸纳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本人名下有个体工商户、公司法人、股东、理事、监事、监理、企业出资人及管理人员等不符合公益性岗位纳入范围的身份;
2.已经享受过公益性岗位、企业吸纳、灵活就业等扶持政策且享受期限已满三年的;
3.已享受职工(含被征地农民、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退休待遇人员;
4.公职人员、各乡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集体经济补贴的村干部;
5.还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学生;
6.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乡村公益性岗位招用人员面向金阳辖区居民公开招聘,符合条件人员自愿报名。招聘工作分报名、资格审查、民主评议、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7日、10月20日—10月21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及咨询电话:现场报名;0543-8268629。
3.报名地点:为方便辖区居民就近报名,请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办公室报名,不明事宜请详询村干部。
(二)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户口本原件及索引页、本人单页复印件各1份;
3、1寸彩色照片2张;《阳信县金阳街道2025年第二批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2份(附件2);
4、社会关系备案表(附件3);
5、脱贫享受政策人员提供乡村振兴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材料1份;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或低收入人群证明材料1份;
7、残疾人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8、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需提供:法院出具的抚养协议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9、“二孩妈妈”需提供生育两个未满18周岁子女的《医学出生证明》复印件1份;
(三)民主评议
1.参加民主评议人员范围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
2.各村根据报名申请审核情况,结合城乡公益性岗位职责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知资格审查初审合格的人员并组织党员、群众代表对本辖区通过初审合格的报名人员进行民主评议,评议过程中综合考虑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岗位需求等因素,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相关人员。
(四)公开公示
拟安置上岗人员名单、民主评议材料经街道审核过后,街道、村应使用信息公开渠道(公开栏),对民主评议情况和通过民主评议的拟安置对象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民主评议形式、参加评议人员范围、评议现场照片、拟招聘上岗人员名单及对应岗位。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五)县级审批
街道审核汇总公示结果、公示材料、拟安置人员名单后,报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公安、民政、农业农村、市场监管、残联等部门,通过查阅报名人员材料、数据比对等手段,对拟安置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形成审批意见,及时将审批意见告知街道,由街道告知村,由村通知报名人员。
(六)签订协议
县级审批结束、确定拟安置人员后,街道或用人单位应及时与拟安置人员签订劳务协议,组织岗前培训、安排上岗。
乡村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四、待遇
乡村公益性岗位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之前享受过社保补贴的,与城乡公益性岗位期限合并计算(不超过3年)。
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统一按照不低于我县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执行,2025年执行每人每月880元。统一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五、其他
1.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坚持统筹谋划,要公平公正公开,防止优亲厚友等不良现象发生,对虚假冒领、吃空饷等行为要严肃查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资格审查贯穿开发工作的全过程。在开发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后立即取消资格。应聘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及时与开发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附件:1.阳信县金阳街道2025年第二批乡村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
2.阳信县金阳街道2025年第二批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xlsx
阳信县金阳街道办事处
2025年10月9日
原标题:阳信县金阳街道办事处2025年第二批乡村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angxin.gov.cn/art/2025/10/9/art_118189_104312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