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17 15:35:01 来源:渌口区人民政府
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搭建供需双方对接平台,根据《湖南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湘人社规〔2025〕10号)文件要求,现将株洲市渌口区2025年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已进行失业登记并经就业困难认定的下列人员:
1.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人员;
2.城市居民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人员;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4.失业的残疾人员;
5.因承包土地被征用而失业的农民;
6.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其他登记失业人员。
7. 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招录范围之内:
1.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
3.违规取得公益性岗位资格的;
4.另找他人顶替岗位工作的;
5.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可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电话报名预约、用人单位面试决定的方式进行。有意应聘的人员可自行与用人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2),在约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用人单位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报区人社局备案。区人社局按规定履行资格审验、公示、审核等工作程序后,指导用人单位与拟聘用对象完善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时间组织上岗。
参加面试前,应聘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本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提前完成就业困难认定。
三、招聘计划
共1个,见附件2。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面试)时间:2025年10月20日—10月24日。
2、面试地点:渌口区用人单位(见附件2)。
五、工作待遇
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缴纳社会保险、发放工资待遇。
六、要求
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组织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好人员上岗资格初步筛查,严禁设立年龄、性别等歧视性条件,确保公益性岗位真正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
七、其它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
1.《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一式三份;(附件2)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二)监督举报方式
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本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731-2756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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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渌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17日
原标题:株洲市渌口区2025年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公告(三)
文章来源:http://www.lukou.gov.cn/c18458/20251017/i24370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