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13 14:05:02 来源:广西梧州龙圩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核、面试、公示和体检等程序,现录用5人(具体名单见附件)为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劳动合同的签订
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签订时间从被聘用人员到单位报到之日起。
二、有关工资等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负责。
(二)对在城镇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均可按规定享受现行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补贴资金从本区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1.岗位补贴。按2353元/月·人,直接拨付给用人单位。
2.社会保险补贴。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
3.各用人单位应加强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考勤和管理,及时向相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并于每月15日前向龙圩区就业服务中心申请当月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并在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和享受就业扶持政策登记。
三、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的期限
(一)根据桂人社规〔2024〕9号文件关于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
(二)对补贴期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重新计算。
未尽事宜,请与龙圩区就业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2729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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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龙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2日
原标题:关于录用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wzlxq.gov.cn/xxgk/zwdt/tzgg/t1970590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