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04 13:35:01 来源:孙吴县人民政府
目前我县公益性岗位人员中,有1名人员安置期限已满3年,通过就业情况调查,该人退出公益性岗位后无法实现就业。本人离异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孩子就读于孙吴县实验高级中学。符合零就业家庭认定条件。按照《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黑人社规【2020】3号)文件第十条的规定:“对享受补贴政策期满仍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累计安置次数不超过2次”。为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助力就业困难人员有业可就,拟对该人员进行二次安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向孙吴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反映。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3日起至12月9日止)联系电话:0456-8421558
孙吴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二?二五年十二月三日
原标题:孙吴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二次安置人员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hljsunwu.gov.cn/swx/c100750/202512/c11_34362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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