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05 19:35:01 来源: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为更好地利用公益性岗位资源帮助残疾人等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25〕9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在“残疾人之家”开发公益性岗位的通知》(浙残联发〔2023〕32号)、《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衢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在“残疾人之家”设立就业驿站和公益性岗位开发的通知》(衢市人社就〔2021〕53号)、《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衢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开发残疾人公益性岗位”民生实事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衢市人社就〔2022〕23号)等文件规定,经用人单位申请及相关部门审核,我县决定面向就业困难人员公开招聘“残疾人之家”公益性岗位人员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待遇
城乡社会管理类岗位6个,岗位名称、工作职责、薪酬待遇、招用条件和工作地点等详见《开化县2026年“残疾人之家”公益性岗位招聘汇总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经认定的具有本县户籍、处于无业状态、存在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就业困难人员;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服从用人单位管理。
三、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户口簿和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证明材料等;
2.《公益性岗位安置申请表》(附件2);
申请人员提供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可取消申请资格或上岗资格。
四、招聘流程
1.现场报名。有意向的就业困难人员于2026年1月9日-11月11日期间,提交报名材料向岗位所在的用人单位提出安置申请。由属地乡镇(办事处)对用人单位报送的人员和选岗情况进行复审,确认无误后报县就业中心核实就业困难人员身份。
2.招用公示。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用人单位可采取面试、考核等形式进行招聘,具体形式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用人单位择优聘用,并由县就业中心统一进行网上公示。
3.签订合同(协议)。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上岗协议)。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上岗协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五、其他事项
本招聘公告由开化县就业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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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就业管理中心
2026年1月5日
原标题:开化县就业管理中心关于公开招聘2026年“残疾人之家”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第一批)
文章来源:https://www.qgsydw.com/qgsydw/recruit/comrecruit/20260105/1868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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