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15 11:35:01 来源:美丽新庄
新庄乡人民政府关于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落实好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政策,切实为新庄乡脱贫劳动力谋福祉。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就业帮扶23条措施的通知》(云人社发〔2026〕6号)文件精神,《华坪县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新庄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结合各村人口数量、监测对象规模、基础设施体量、特殊群体数量合理定岗定人,原则上,每个村(社区)保洁员2名(含原人社部门开发的2名),防止返贫致贫信息员1名、乡村安全员1名、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养护员1名、敬老助残协管员1名,合计6名,不设虚岗、不超规模、不超资金预算。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
(一)限新庄乡户籍的脱贫劳动力,长期在本村居住,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具备隐患识别、宣传劝导能力,可胜任户外工作、巡查与基础应急辅助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防止返贫致贫对象认定完成前,安置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
(二)资格认定审核:对符合上述范围的报名人员须经过乡、村资格审核和认定。审核报考人员是否是贫困劳动力;是否已在其他乡村公益性岗位;是否已在单位就业。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属脱贫劳动力;
(二)工作认真敬业、吃苦耐劳、有责任心、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程序为:现场报名,村级评议、公示公告、逐级审核制度,全程留痕、公开透明,杜绝人情岗、关系岗、优亲厚友,杜绝福利化安置、挂名领薪。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15日--2026年9月18日。
2、报名地点:户籍所在地村开展报名登记,并进行资格审核,确定拟聘用人选。
3、提供资料:身份证、户口薄、社保卡号。
(二)资格审查:根据所提交材料,各村村委会及驻村工作队对报名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确定拟聘用人选,报送新庄乡人民政府进行复核、考评,并确定拟聘用人员,由新庄乡人民政府报送拟聘人员材料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批。
(三)公示:审批通过后,由新庄乡人民政府对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四)聘用、考核和管理:体检合格者,到岗录用,并签订《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务协议》,签定劳务协议2026年 10 月 1 日至2027年9月30日止,有效期1 年。
聘用人员上岗前由新庄乡人民政府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岗位技能、职业道德等,考核合格后上岗。
(五)工资待遇: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服务时间每星期不低于3天,补贴标准800元/月,按规定落实相关岗待遇。
五、注意事项
(一)现已在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再报名应聘。
(二)已经聘用在村护林员、协管员、水利员、巡河员、护路员、地质灾害监测员、保洁员等岗位的脱贫劳力及各类临聘脱贫人员不符合再聘用在乡村公益性岗位条件。
(三)脱贫家庭各类在校学生不列入此次招聘范围。
(四)严格执行一户一岗制度,严禁一户多人占用公益性岗位。
(五)禁止聘用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已稳定就业创业人员、已享受其他同类公益性岗位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肢体残疾、精神残疾等不能履职人员、长期不在村人员、违纪违法人员。
六、本公告由新庄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6441041 联系人:谭明花
特此公告
新庄乡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5日
原标题:新庄乡人民政府关于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5OTM0Mzk1OA==&mid=2247515217&idx=1&sn=02384546253dc05537968c9ef7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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