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06 15:14:12 来源:望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4〕18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15年望江县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开发征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岗位的数量和范围
(一)岗位数量
2015年望江县计划开发征集公益性岗位不少于240个。
(二)岗位范围
1.基层非营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具体包括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的劳动就业、社会保证、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社区矫正、群团工作、残疾人服务等基层岗位;
2.城乡辅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具体包括道路交通、治安巡防、市政管理、公共环境卫生等岗位;
3.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工勤服务辅助性岗位,具体包括保洁、保绿、保安等岗位;
4.劳务派遣企业、家庭服务业企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养老服务机构的托底性安置岗位等。
5.市政府确定可纳入公益性岗位范围的其他岗位。
二、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
(一)安置人员类型
开发征集的公益性岗位必须用于安置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且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下列人员:
1.享受低保的长期失业人员;
2.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3.零就业家庭成员;
4.失地(失林)人员;
5.家庭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6.符合相关规定的残疾人;
7.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证厅确定的其他就业援助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