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22 10:10:53 来源:
根据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受河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委托,现面向全区公开招聘部分单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具有河口区户籍(2015年5月20日之前取得),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登记失业就业困难人员:
(一)社会管理类报考条件:
毕业半年后仍未实现初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具体查看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上签约情况、就业报到证派遣情况或缴纳社会保险情况)。
(二)医疗卫生类报考条件:
护理专业:具有护理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护士执业资格证、年龄30周岁(1985年5月20日以后出生)以下、毕业半年后仍未实现初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具体查看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上签约情况、就业报到证派遣情况或缴纳社会保险情况)。
(三)公共服务类报考条件:
1、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1975年5月20日以后出生)以下,能熟练使用计算机者。
(1)、城乡零就业家庭成员;
(2)、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3)、享受很低生活保证人员;
(4)、随军随调家属;
(5)、刑释解教人员;
(6)、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7)、其他人员
2、2014年冬季不在政府安置范围内的河口区地方籍退役士兵符合东营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字【2013】229号)文件中第二项“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范围”十类人员之一、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者方可报考。
下列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4、已经享受过公益性岗位扶持政策的就业困难人员,不在这次招聘范围。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共计开发3类岗位,人数共计50人(男女不限)。社会管理类30人,公共服务类14人(其中:1类11人、 2类3人),医疗卫生类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