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29 09:44:35 来源:
霍邱县政务服务中心因工作需要,经批准设立公益性岗位10名,从事服务大厅办事咨询和业务引导等辅助性工作。根据《安徽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竞争、择优;
2、坚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霍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0名。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本县户籍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不限,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4、优先聘用享受国家低保政策的特困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四、聘用及待遇
经公开招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按政策规定办理劳动备案手续。工资不低于每月1500元,并享受午餐补助和绩效考核奖励,依法办理五项社会保险。
五、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将通过霍邱县人民政府网、霍邱县政务服务中心网、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网站发布。
(二)报名确认
报名时间:2015年6月1日—6月3日17时30分,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地点:霍邱县公共就业和社会保证服务中心二楼(东湖路100号)。
报名办法:报考人员须填写《霍邱县政务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到报名地点报名,并签署《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的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的标准收取考试费用(家庭特困考生免收)。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人社部门会同县政务服务中心对报考者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相关信息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由县人社局颁发准考证。考生于2015年6月5日-6日到原报名处霍邱县公共就业和社会保证服务中心二楼(东湖路100号)领取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