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26 10:15:10 来源:
六、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在县(区)实施农技特岗计划工作协调小组领导下,由县(区)农委组织实施。体检到县级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农业公共服务工作相关的专业素质、业务能力等。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因放弃出现的空缺名额可进行递补。递补办法同前。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忻州市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八、享受待遇
(一)服务期间的待遇
服务期间待遇参照当地基层事业人员或大学生村官执行。
(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可享受的政策
特岗农技人员服务期限为三年(按满年计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享受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项目政策。
咨询电话:市农委
市人事考试中心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忻州市实施农技特岗计划工作协调小组
201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