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30 09:42:50 来源:
六、考试、考察事宜
(一)考试
1、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考试费用在领取准考证时收取。
2、考试采取笔试方式,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
3、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1、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的内容和程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面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等。面试分值为100分。
3、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按照笔试与面试6: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对考察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缺额按总成绩从到低分进行递补(考察工作由市司法局公益性岗位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和聘用
明光市司法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考试、体检、考察等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经明光市司法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明光市政府网和明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网站公示3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附件:
明光市司法局
201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