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04 16:33:04 来源:
(3)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报招考领导小组审定。
(4)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报考同一岗位的要形成竞争,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很低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原则上调整招聘计划。学前教育属特殊专业,可适当放宽。
五、考试
(一)考试内容: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的办法组织考试,内容以相对应专业基础知识为主。
(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地点:另行通知(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招聘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考试时,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对冒名顶考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得参加县上组织的任何招聘考试。冒名顶考人员属于在校学生的建议所在学校给予处分;属于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报纪检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属于社会从业人员的由所属管理部门给予处罚。
六、考核
1、政审。考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招聘名额按1:1的比例,从到低分分别等额拟定初选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拟定为初选人员。对初选人员根据毕业时间先后、学历高低、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确定拟聘人员。
2、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对政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弄虚作假,违反规定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4、政审、体检合格后,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5、拟聘人员一经公示,不管因何种原因出现空缺岗位的,一律不再递补。
七、聘用管理
(一)聘用人员所从事的是公共服务工作,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属临时用工。鼓励被聘人员积极寻找更合适的就业岗位。
(二)聘用人员的管理:聘用人员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暂定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单位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考勤考核。
(三)待遇:聘用人员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每月1550元;在基层工作的享受基层工作补贴200元,交通补贴200元。社会保险补贴包括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等五项保险。
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可在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政府网 、陕西省靖边县人力资源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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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县2015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靖边县2015年教育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公益性
岗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借章)
2015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