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06 13:55:46 来源:
七、资格审查、体检和公示
资格审查、体检和公示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统一组织实施。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资格审查、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
八、聘用上岗
考试、资格审查和体检合格的拟补录人员,公示7天后无异议,经培训合格后,由补录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安排上岗。在劳动合同期内,聘用人员的档案、人事、户籍关系等统一由市、县公共人才服务机构代理,党、团关系转至用人单位。
九、岗位管理及工资待遇
基层特定岗位人员月工资为当地很低工资标准的两倍。基层特定岗位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期满后可根据个人表现和工作需要,双方协商一致,续签劳动合同。具体事项按照《蚌埠市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蚌人社发〔2015〕15号)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就业科)
考务咨询电话: (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 (市人社局监察室)
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
201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