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13 16:11:54 来源:
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重点解决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经市政府同意,特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阳光工程”。
一、招聘对象
2015年、2014年、2013年离校未就业普通高校困难家庭毕业生和普通高校就业困难毕业生。
按照有关规定,困难家庭毕业生是指来自城镇低保家庭、农村贫困家庭、残疾人毕业生和残疾人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朝阳市行政辖区户籍的2015年、2014年、2013年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招聘人数
共招聘700人,其中:凌源市70人、北票市70人、建平县70人、朝阳县70人、喀左县70人、双塔区175人、龙城区175人。人员招录后主要充实到基层乡、镇、街道服务性岗位。
四、工资和社会保证
工资标准为1200元/月。聘用期间,享受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四险补贴。
五、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成绩公示、体检等相关信息全部通过“朝阳人事人才网”(网址:)予以公告,具体报名事宜如下:
(一)报名时间
凌源市、北票市8月17日;建平县、朝阳县8月18日;喀左县、龙城区8月19日;双塔区8月20日。
(二)报名地点
朝阳市人力资源市场(地址:朝阳大街四段51号,珠江广场机场路方向南行200米)。
(三)报名所需要件
1.报名人员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2.在“朝阳人事人才网”下载、如实填写并打印《2015年朝阳市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阳光工程”报名登记表》;
3.困难家庭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残疾人家庭毕业生需提供相关证件及当地民政、残联部门出具的困难家庭、残疾人家庭证明;
4.近期同版免冠二寸彩色正面照片3张,其中1张粘贴至报名登记表,另外2张办理笔试准考证时使用;
5.上述所有报名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现场资格审查,同时办理笔试准考证。
(四)报名费
本次招聘考试收取报名费100元/人,困难家庭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残疾人家庭毕业生依据相关证件及县(市)区民政、残联部门出具的证明,免收报名费。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招聘期间任何环节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考生自报名至考试期间,应提供两个电话号码,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