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14 10:39:09 来源:
四、综合测试与考核
1、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汇同各设岗单位对申请人进行综合测试,测试日期另行通知。
2、测试成绩按照报考岗位由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进入全面考核范围人选。入围的人员名单将在市中区政府网()上公布。
3、全面考核由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组织进行。考核内容为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对弃权和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办理相关手续。被援助对象须服从岗位安置,不服从岗位安置的不予援助。
六、公益性岗位待遇
2015年援助的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包括两部分: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社保补贴用于缴纳社会五项保险),共计每人每月2650元。援助期间社平工资调整后,援助待遇相应适当调整。
七、援助期限
高校毕业生享受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的很长期限为三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鼓励高校毕业生在援助期内自谋职业实现长期稳定就业。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政务公开,及时面向社会公布进展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招聘现场设社会监督员(由区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媒体人员担任),对测试的过程进行监督。
九、其他
本次招聘过程中,对综合测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此次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我区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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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5年市中区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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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
201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