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20 10:18:08 来源:
(六)体检(12月21日)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设在县医院,对指定项目进行检查。体检对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体检。未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政审(12月22日)
由县公安局负责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审查。
(八)岗位递补
对资格复审、体检、政审中出现的不合格者,一律取消拟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按上述步骤重新确定拟聘人员。
(九)公示(12月24日—12月27日)
由人社、财政、监察等部门审核汇总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七日。拟聘人员一经公示后,不管因何种原因出现空缺岗位的,一律不再递补。
(十)聘用(12月28日)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并无异议者,由劳务派遣机构按照劳务派遣的形式签订聘用合同。
四、聘用管理
(一)聘用人员所从事的是公共服务工作,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属临时用工。鼓励被聘人员积极寻找更合适的就业岗位。
(二)聘用人员的管理:聘用人员无条件服从工作岗位的安排。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聘用人员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暂定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聘用合同。各用人单位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考勤考核等。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工资待遇:
(一)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由县财政负担。
(二)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由劳务派遣机构负责按月发放,每月工资标准为2500元,其中的500元作为绩效工资,经各用人单位考核后提出发放意见,由劳务派遣机构每半年发放一次。
(三)劳务派遣机构负责为聘用人员参加工伤保险。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组织实施,特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吕亚伟担任,副组长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局长慕建荣、县监察局局长张绍峰担任,成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财政局、监察局、公安局、卫生局等单位抽调人员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副局长尚耀飞担任,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联系方式:尚耀飞 薛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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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堡县2015年公开招聘协管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