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22 13:52:02 来源: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强我市基层党组织建设,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35名党员大学生到社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
协助社区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及社区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选聘条件
1、具有市区户籍,2011年(含)以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身体健康,思想作风好,组织观念强,政治素质高,理想信念坚定。
三、相关待遇
高校毕业生被聘用后,工资待遇为每月1405元,并为其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不含个人应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3年期限的合同,试用期为2 个月。
四、招录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的方式,择优录用,接受社会监督。
五、考试内容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时事政治》。
六、聘用规则
笔试后,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聘用人员,若很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按《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七、报考事宜
(一)报名时间
2015年12月14日至2015年12月30日。
(二)报名地点
佳木斯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府8号楼)一楼东侧7 、8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