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30 11:20:02 来源:
为切实做好我市特困家庭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3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淄政发〔2015〕15号)有关要求,继续开发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淄博市常住户口;
3.择业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未就业的大中专院校特困家庭毕业生(简称特困生)和就业有困难的毕业生;
4.具有国家统招的中专以上学历;
5.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尽职尽责,吃苦耐劳;
6.身体健康,符合所报岗位工作要求;
7.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设置
本次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计划招聘200名(招聘计划和岗位设置详见附件)。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笔试、考核、体检、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月4日8:30——1月5日16:00。
报名网址: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网()“通知公告”栏。
符合条件的人员,登陆指定报名网站,全面、详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版照片(纯色背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2015年度淄博市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将需要自行填写的内容填写完整。
此次公益性岗位招聘实行报名。
(二)特困生资格确认
特困生网上报名后,需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以上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2015年度淄博市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各一份;《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或《低保证》、《特困职工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就业促进科(市直机关第二综合办公楼309房间)进行资格确认。
确认时间:2016年1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逾期不进行现场确认的不享受本次招聘中特困生的相关政策。
(三)笔试
特困生原则上直接进入考核、体检,不参加笔试;岗位报名总人数少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岗位,不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考核、体检。
如果某岗位特困生报名人数等于或超出岗位计划数,则该岗位审核合格人员全部参加笔试。
如果某岗位报名总人数超过岗位招聘计划数,但特困生报名人数不超岗位计划数,则该岗位除特困生以外的审核合格人员统一参加笔试。
需要参加笔试的人员名单和笔试时间,于2016年1月8日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网”公布。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准考证自行打印。笔试成绩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