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10 09:39:16 来源:中公社区工作者考试网
(三)公益性岗位援助对象
1、就业特别困难人员。
①企业改制下岗的“ 4050 ” 失业人员(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②持《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具有从事简单独立劳动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③享受很低生活保证的“ 4050 ” 失业人员;
④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就业困难的“ 4050 ” 特别困难人员;
⑤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 4050 ” 失业人员;
⑥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⑦就业困难的40—59周岁复员退伍军人。
2、零就业家庭成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市居民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四)下列人员不属于就业援助对象
1、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能够提供计生部门出具的“双承信、双承诺”证明的人员除外);
2、处于缓刑期间或戒毒期间的人员;
3、家庭有收入且月均收入超过当地很低工资标准的人员;
4、就业困难人员家庭成员中已有一人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人员(同一户口簿的就业困难成员只援助1人);
5、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满2年以上的人员(不包括零就业家庭成员);
6、正在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政策及到期不按时还贷的或持有工商《营业执照》、交通运输《营运证》的人员;
7、正在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
8、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下岗(待岗)人员;
9、配偶其中一方有稳定职业的。
10、2014年符合聘用资格并参加上岗前培训,不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协议的。
11、社会基层组织机构的人员。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期限。从上岗之日起,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很长不超过3年。由用人单位与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实行2个月试用期,聘用合同一年一签。
(二)聘用管理。各用人单位要明确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职责,建立考核管理制度(职责、制度、纪律,工作时间、目标、任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需要安排上岗,杜绝公益性岗位人员吃空响、请人顶岗或脱岗等现象发生。要定期不定期对其是否服从安排、是否履行岗位职责、是否遵守单位纪律和工作制度、是否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进行考核,对不称职的人员予以解聘,并报人社部门备案。
(三)工作时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需要确定,其中:劳动保证协管员、司法矫正员、导询后勤保洁员与用工单位工作人正常上班;保洁员、托老服务员按岗位需求上班。
(四)补贴标准。劳动保证协管员岗位补贴按全省很低工资标准的120%给予补贴,其他公益性岗位补贴按全省很低工资标准的100%给予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按社会保险政策规定执行,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由本人承担。
(五)经费开支渠道。由就业专项资金承担60%、财政承担30%、用人单位承担10%,由用人单位统一支付。
五、招聘程序
公益性岗位开发招聘用人单位根据《锦屏县2015年公益性岗位开发方案》,制定本单位《2015年公益性岗位开发招聘方案》,于 2015 年 4 月 22 日前 将本单位《×××(单位名称)2015年公益性岗位开发招聘方案》报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由用人单位实施招聘,逾期不报《×××(单位名称)2015年公益性岗位开发招聘方案》的,将视为放弃本次公益性岗位开发招聘资格。其招聘工作程序参照如下:
(一)宣传阶段
1、 2015 年 4 月 8 日 — 2015 年 4 月17 日 (10天)。《锦屏县2015年公益性岗位开发方案》采取张贴公告和发布在锦屏县人民政府网站()等形式进行宣传,宣传时间10天(公告栏地点:设在县地税局旁边公告栏,其他公告栏不再张贴)。
2、 2015 年 4 月 23 日 — 2015 年 4 月 29 日 (7天)。各公益性岗位开发用人单位的《2015年公益性岗位开发招聘方案》采取张贴公告和发布在锦屏县人民政府网站()等形式进行宣传,宣传时间7天。
(二)报名、资格审查阶段。
1、报名时间及地点
①报名时间: 2015 年 5 月 6 日 — 2015 年 5 月 8 日 (3天)。
②报名应聘地点:由公益性岗位招聘用人单位确定。
2、报名所需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2张复印件(需复印正反两面)
②《户口簿》原件及2张复印件(需复印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③《失业证》、《再就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2张复印件。以上证件还未换证或未年检的由乡镇社区和人社中心核实后据实出具失业证明。
④近期一寸免冠照片5张。
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残疾失业人员《残疾证》、享受低保失业人员《低保证》、高校未就业毕业生高校《毕业证》、零就业家庭认定材料、退伍军人《退伍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
3、报名程序。由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本人持报名所需材料到现场报名、填表。每人只能报名一个公益性岗位。
4、资格复审。由用人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按照本《招聘方案》对报名应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情况进行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并及时送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公示(公示期5天)。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及聘后管理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发现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信息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不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招聘阶段。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公示期满后,根据各岗位符合报名的人数(如报名符合数超过岗位设置数的,由用人单位组织笔试),在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用人单位组织进行笔试、体检、考核等形式进行公开招聘。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以及近期时事政治《综合卷》,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由招聘用人单位制作发放。笔试人员凭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到现场领取。
笔试人员需同时持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
2、体检。根据岗位工作需要,由招聘用人单位组织入围体检对象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在县纪委监察机关监督下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医院进行。
3、考核。考核工作在县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用人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胜任岗位工作能力、遵纪守法、计划生育、精神病史等方面的情况。考核时还需进一步核实入围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确认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考察工作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要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有考核不合格或放弃考核的,其岗位可以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4、聘用
(1)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由招聘用人单位在公告栏、锦屏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协议,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备案(聘用协议、报名、应聘、入围、笔试、体检、资格审查等纸质归档材料)。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公益性岗位开发招聘用人单位,必须在 2015 年 6 月 30 日前 按时完成本单位公益性岗位开发招聘等工作,逾期不完成的,一切责任由公益性岗位开发招聘单位承担。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招聘工作在县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好职责,各用人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县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公益性岗位招聘综合协调、调度工作;县人社局负责公益性岗位招聘指导工作;县监察局负责对公益性岗位招聘监督工作;其他成员单位协助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招聘其他工作。
(二)认真履行审核、申报程序。各用人单位、乡镇人社中心要深入到村(社区)到户,认真核实,严格把关,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严格审核,不得擅自扩大援助的对象和范围。
(三)严肃工作纪律,增强工作透明度。我县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州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规定执行,接受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单位和社会监督。对在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附件:
锦屏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5 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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