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20 10:56:17 来源:
六、录取及待遇
(一)档案审查与体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取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档案交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进行审查,档案审查合格者,报旗2015年度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按相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规定期限内未提交档案或档案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待遇。以上新录取人员一经录取,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行文分派至各相关单位从事辅助性工作,人员身份按照乌审旗公益性岗位人员对待,生活补贴和社会保险按公益性岗位
人员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
(一)招考成绩、录用结果将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对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录用资格;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将追究责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被录取人员必须服从岗位安排,对不服从岗位安排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三)本方案由乌审旗2015年度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经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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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6年乌审旗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