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12 15:02:55 来源: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
七、人员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1个月。聘用人员月工资2100元,其中300元为绩效考核工资,并按照企业职工的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有关社会保险。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间,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事宜,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执行。
八、附则
1、拟聘用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拟聘用人员,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负责解释(电话:、)。
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