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21 18:07:03 来源:武汉市统计局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
为落实《关于做好全市新增统计协理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武统字〔2015〕12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全市统计协理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武统字〔2016〕15号)精神,根据《武汉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武人社规〔2011〕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6年统计协理员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上述两类人员须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
二、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踏实、乐于奉献、组织观念强,热爱基层工作,自愿从事统计调查工作;
3、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好的计算机应用和语言表达能力;
4、身体健康。
三、招聘人数
在全市公开招聘统计协理员69名(各区名额分配见附件)。
四、岗位职责
1、协助完成本区域内的统计调查工作;
2、协助组织落实本区域内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
3、完成市、区统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