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05 15:50:11 来源:贵州网
3.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有效身份证(或附有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毕业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复印件各一份,报考公益性岗位人员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审核。
(2)近期正面免冠1寸蓝底彩色照片2张。
4. 此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人数与选聘名额数原则上须达到3:1及以上比例方可开考,若达不到3:1,则调减选聘名额到符合比例。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对报考人员的年龄、学历等报考证件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报名后,对报考人员的年龄、学历等报考证件进行复审,符合条件者,进行公示并发给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进行,均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1.笔试
(1)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2)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及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试时长120分钟。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开考比例按报名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为准。
2.面试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2)按选聘名额1:3以内比例,以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进入面试末位考生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以百分制记分,记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
根据选聘名额以1∶1比例,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优先,若成绩仍相同,则再次进行面试确定综合成绩),并公示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体检以及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政审资格。体检合格人数少于选聘计划的,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公示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对本人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书面申请复查。公示体检合格后进入政审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