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05 15:50:11 来源:贵州网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为政审对象,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其遵纪守法、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政审,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审对象须在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相关材料。政审不合格的(含自愿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从政审合格人员中确定拟选聘人选并公示。
(七)试用及合同签订
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选聘人员综合成绩和政审情况确定选聘岗位。所选聘的村主任助理及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查合格后,选聘人员与沙滩乡人民政府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四、聘用待遇
(一)所选聘的村主任助理及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试用期间发放生活补贴1800元/月;试用期满并经考查合格,按2000元/月发放生活补贴,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险。
(二)村主任助理及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聘期另行择业者,按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五、选聘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对违反规定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选聘资格处理;情节严重的,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两年内不准参加仁怀市内的各种招聘考试;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选聘工作期间,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事宜均在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在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选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的监督。在工作过程中如有任何违纪和不公正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监督电话:。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仁怀市沙滩乡公开选聘村主任助理及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
2.
仁怀市沙滩乡公开选聘村主任助理
及公益性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