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17 14:17:28 来源: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政府
(五)公示与录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科尔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因应聘者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2、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两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 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并及时到人社部门备案。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由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监督
1、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2、本次招募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方案由科尔沁区公安分局公安消防巡查大队公开招募公益性岗位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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