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08 14:40:44 来源: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推动就业创业政策有效落实,帮扶我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继续实施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根据《福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榕人社就〔2014〕65号)精神,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公开招聘21名街道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
二、岗位招聘条件
1.具有台江区户籍;
2.持有效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且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3.掌握操作计算机录入文字表格,有较强的沟通与语言表达能力;
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5.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人员、退伍军人、随军家属;
6.已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或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的人员不可报名。
三、岗位薪酬待遇
1.街道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公益性岗位补贴为2942元/月,扣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后,实际补贴收入约为2600元/月。
2.公益性岗位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均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与正式录用后补贴标准相同。
3.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聘期: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四、工作职责
街道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负责组织、指导、监督社区工作服务站开展各项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并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各类公共就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