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27 10:29:37 来源: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招聘条件
1、具有本县户籍的公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无纹身,无违纪违法记录(需提供无犯罪证明);
4、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明显缺陷,无传染病史;
5、学历: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6、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7、具有C1驾驶证;
8、身高1.7米及以上,退伍军人优先;
9、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的下列条件之一。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持县级民政部门证明);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以就业失业登记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