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27 10:31:52 来源: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招聘条件
1、具有本县户籍的公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无纹身,无违纪违法纪录;
4、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
5、年龄:40-45周岁;
6、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的下列条件之一。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持县级民政部门证明);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以就业失业登记证为准);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人员,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及道路交通安全法被行政处罚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不良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石阡县残联办公室,咨询电话:。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各一份,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六、招聘方式
招聘方式为面试。报名人数超过1人,按面试成绩高低,取前1名予以聘用。报名人数1人或达不到1人的,直接予以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