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29 10:24:55 来源:斗门区人民政府
根据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开展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珠人社〔2016〕114号)有关规定,斗门区面向全市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服务岗位工作人员3名。
二、招聘对象
报名对象为毕业3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需持城乡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卡、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
2.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人员(需持残疾证);
3.办理失业登记手续且处于失业状态的人员(需持《就业创业证》或原《就业失业登记证》)。
4. 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或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其他情形。
5、计算时间为报名截止日。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选公示—聘用。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11月8日至11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址:斗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1室(斗门区井岸镇中兴南 路477号)
联系人:沈先生,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