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01 19:35:55 来源:磐安人才网
因工作需要,磐安县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条件
(一)招聘职位
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3名,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记录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公道正派,事业心和责任心强;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现场公开报名,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后,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16年11月8日17时止(除双休日外)。
2、报名地点:磐安县司法局政治处(磐安县安文镇联谊村坑口人防大楼三楼)
3、报名要求: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和填写报名表一份。
报名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按照公告公布的条件填写《磐安县司法局招聘政府购买就业岗位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也可在磐安人才网自行下载),并提供与之相符且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报考人员的相关证件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违法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4、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