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14 17:11:11 来源:洮北区人民政府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8日至11月22日。
2、报名地点:报名人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洮北区环卫处(原九中院内)进行报名。
3、携带资料:
不同类别的就业困难人员报名,还需分别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下岗失业人员需提供: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就业部门核发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2)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需提供: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
(3)残疾失业人员需提供:县级以上残联部门核发的《残疾人证》;
(4)零就业家庭成员需提供: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开具的零就业家庭证明;
(5)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需提供:离婚或丧偶及抚养未成年子女证明;
(6)失地农民需提供:乡镇以上政府或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土地被征用的协议书或证明书。
4、审查及录用:白城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洮北分局会同区人社局对报名人所提供资料进行审核、选拔及录用。
五、数据信息比对
人社部门将对拟招用人员进行数据对比。有下列情况人员将取消招用资格。
1、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经本人确认从事公益性岗位后,民政部门将取缔其低保资格;
2、经社保局、工商局、人社局劳动关系科等部门数据比对,如拟招用者因特殊工种、因病提前退休的,或在工商部门注册营业执照的(已属就业人员),或有固定就业单位并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将取消招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