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21 09:40:10 来源:
2、对部分人员笔试成绩实行加分。
(1)中共党员加2分;
(2)退役士兵加1分;
(3)转业士官,军龄每满一年加0.5分;
(4)在部队荣立三等功,每个加4分;
(5)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取得二级合格证书加1分,三级加2分,四级加3分(同时具有的按最高级分计)。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可重复计分。
3、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并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4、体能素质测评。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的人员。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及标准,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
体能素质测评必须由报考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作自愿放弃。
六、体检、政审及考核
在体能素质测评合格人员中,由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依次按学历高低排序,仍不能确定,则组织专家重新题目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福山人才就业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