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21 09:40:10 来源:
为进一步加强福山道路交通管理,创造安全有序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我区实际,2016年烟台市福山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9名道路交通协管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性质
聘用的道路交通协管员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在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公安民警的带领下,从事交通管理执法执勤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数量和条件
(一)招聘49名交通协管员;
(二)男性,年龄在18-28周岁之间(1988年11月1日至1998年11月1日);
(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有准驾车型C3以上驾驶证;
(五)遵纪守法,勤奋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六)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少年管教或有其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正在接受审查或被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3、有吸食毒品历史的;
4、在读全日制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曾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6、直系血亲和本人曾经参加非法组织的;
7、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初审、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资格初审通过后,现场缴纳笔试考务费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