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21 15:33:28 来源:长乐市人民政府
根据《福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榕人社就〔2014〕65号)、《长乐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福州市政府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十五条措施的实施意见》(长政综〔2016〕8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16年我市开发50个公益性岗位,拟面向我市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定义及认定见附件2)公开招聘50名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公益性岗位共计划招聘50名,设01、02两个岗位,每个岗位各招聘25名,具体岗位情况详见《长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社区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公益性岗位情况表》(附件1)。也可登录长乐市人民政府网站查看。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长乐市户籍;
(二)持有效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
(三)掌握计算机的基本操作和应用;
(四)具备中专(含同等学历)及以上文化程度,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优先。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报考人员于2016年12月5日—9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到长乐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长乐市三峰西路315号)进行报名,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