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24 14:13:00 来源:清远市人才网
3、报名要求:
(1)本次招聘只受理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工作经历证明等与应聘职位条件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应届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并交复印件存档备查。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填写《报名表》(附表2)一式两份。《报名表》可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门户网站下载。
(3)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将于2016年12月10日前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门户网站公布。
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现场受理代报名,代报者须提交应聘人员本人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
1、笔试
笔试时间: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以公告为准。
笔试内容:本次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由我局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提供笔试题目、阅卷、试卷保密印刷等配套服务。《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满分各100分。笔试成绩的合成办法是:考生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50%+申论成绩×50%,合成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应试者考试当天需携带报名表和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将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门户网站公布。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视报名情况、笔试成绩调整拟招聘人数或进入面试人数。考生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具体安排将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时间:根据笔试情况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以公告为准。
面试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以百分制评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成绩将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门户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