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24 14:13:00 来源:清远市人才网
(三)体检
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考《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四)考核与公示
由我单位组成考核小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体检和考核合格的考生,报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如考核不合格,可在总成绩合格和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清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修订)》、《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薪酬待遇
购买服务人员不列入单位编制序列,不担任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和执法权,不涉及国家机密。购买服务人员实行年薪制,年薪标准参照《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清建〔2016〕190号)确定。
四、其它
1、报名人员参加面试须同时携带报名表和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或体检。
2、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方案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原标题: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公开招聘10名购买服务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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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6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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