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29 16:31:56 来源:梧州人才网
为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龙圩区继续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根据龙圩区相关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需要,这次开发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15个。
二、招聘条件
具有梧州市(含三城区)城镇非农业户口的,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
(一)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人员;
(二)原持有《再就业证》且未享受过社保补贴的“4050”人员;
(三)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连续登记失业18个月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或持有《残疾证》的就业困难人员;
(四)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人员优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