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30 14:51:32 来源:锦屏县人民政府
3、考核。考核工作在县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用人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胜任岗位工作能力、遵纪守法、计划生育、精神病史等方面的情况。考核时还需进一步核实入围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确认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考察工作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要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有考核不合格或放弃考核的,其岗位可以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4、聘用
(1)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由招聘用人单位在公告栏、锦屏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协议,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聘用协议、报名、应聘、入围、笔试、体检、资格审查等纸质归档材料)。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公益性岗位开发招聘用人单位,必须在2016年12月25日前按时完成本单位公益性岗位开发招聘等工作,逾期不完成的,一切责任由公益性岗位开发招聘单位承担。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招聘工作在县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好职责,各用人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县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公益性岗位招聘综合协调、调度工作;县人社局负责公益性岗位招聘指导工作;县监察局负责对公益性岗位招聘监督工作;其他成员单位协助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招聘其他工作。
(二)认真履行审核、申报程序。各用人单位、乡镇人社中心要深入到村(社区)到户,认真核实,严格把关,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严格审核,不得擅自扩大援助的对象和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