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02 19:16:09 来源:成都人事考试网
三、工资待遇
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生育、大病医疗、失业、工伤)。试用期内,按规定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转正后,书记员月收入2700元(含国家规定保险中个人承担部分等),计算机技术人员月收入3200元(含国家规定保险中个人承担部分等)。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5日-12月9日(法定工作时间报名)。
2、地点: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商荣街6号)。
3、报名手续: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常住地社区、派出所出具无违法违纪证明原件一份。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考试
(一)书记员考试科目
1、计算机上机操作。主要测试汉字录入,在规定时间内,以输入完整的内容、准确的汉字数量进行评分,计算机上机操作总分为100分。
2、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处理解决问题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
3、以上两项成绩总分为最终得分,从高到低录用。
(二)计算机技术人员考试科目
1、技能测评。网络布线、系统维护、视频监控系统维护等实际操作技能,技能测评总分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