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08 10:15:35 来源:金平政务网
因工作需要,汕头市金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6名,从事窗口引导服务和档案管理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计划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6名。
二、报考条件
(一)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高中(中技、中职)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6年12月8日后出生);
(四)汕头市本地户口;
(五)责任心强,并能够服从值班、节假日加班等工作安排。
三、管理方式和薪酬待遇
(一)管理方式。被聘人员属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实行聘期制。购买单位与获聘者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2年。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根据岗位需要可续签劳动合同;不合格不再签订劳动合同。个人档案实行劳务代理。用人单位不提供住宿。
(二)薪酬待遇。获聘人员先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期,购买服务人员的待遇标准按照每人每年3.8万元计算(包括按照我区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相应待遇,缴存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