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16 21:31:44 来源: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3〕158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3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保障协管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核(即只进行面试)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保障协管员5名。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符合以下招聘条件及要求的人员。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5.2015年届、2016年届未就业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在读的全日制学生,均不属于招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