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17 16:44:19 来源:普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6、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
7、道德败坏,有赌博、偷窃、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的。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审核——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环节进行。
四、人员性质及工资待遇
1、合同制书记员不属于检察机关政法编制、事业编制和工勤编制,由本单位按合同制进行管理。
2、每月工资待遇2500元,在职期间的五险按规定由单位和个人按比例共同缴纳。
3、劳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一年,实行一年一签,期间因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被录取的,经院党组批准,可解除劳动合同,无故离职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罚。
五、报名、资格审查时间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9日至23日;报名地点:普定县人民检察院主楼一楼大厅;报名时请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近期一寸照片3张,当场填写报名表,并进行资格审查。已婚人员还需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证明。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计算机等级证、驾驶证等技能证件,或其他特长类证件、证明的,还需提供相关复印件。
六、笔试、面试、总成绩计算和体检
1、笔试
经现场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
笔试方式:统一采用电脑进行;考察内容:(1)office、wps操作熟练程度;(2)综合分析、归纳和文字表达能力。
笔试按百分制计算,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进入面试人员,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