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26 15:08:43 来源:公益性岗位考试网
(三)体检。由各招聘单位组织“4050”等人员,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的缺额,顺延补齐。
(四)公示。从面试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体检合格的“4050”等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
(五)聘用。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各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三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年龄),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费用。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体检费由招聘单位承担。
六、聘用人员的管理
所有聘用人员均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手续,并按照《晋中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及管理办法》享受相应的政策性补贴。招聘单位要加强对聘用人员的管理,对违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或本单位规章制度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七、监督
本次招聘活动,诚请社会各界人士予以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者,请向灵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投诉。投诉电话:0354-7619500。(县人社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7619505(县就业指导中心)
原标题:灵石县2016年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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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