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03 18:04:07 来源:金台区人民政府
根据宝综治办(2007)40号、宝金综办(2007)24号及宝金综办(2011)04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7年社区治安联防协管员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治安联防协管员工作,由区综治办确定统一的招聘条件、岗位设置以及下达招聘名额,由人力资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设置
全区共招聘社区治安联防协管员约100名。
1、招聘镇街综治维稳中心法律服务员11名(须具有法律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协助中心从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法律服务、治安巡逻和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
2、招聘社区治安联防协管员70名,协助社区从事社区治安巡逻、综治及平安创建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热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服从组织分配。
2、具有本区城市户籍,男性不超过50周岁、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不超过45周岁、身高不低于1.60米。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刺青。身患有可能影响工作的大病及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不予录用。
4、现在岗的社区治安员,爱岗敬业、服从管理、遵守工作纪律、工作认真负责、无违纪问题者可优先录用。
五、聘用期限
聘用期限暂定为一年,由人力资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实施劳务派遣。期间遇上级政策性变化,一律按政策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