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08 14:00:42 来源:福田区政府在线
(二)笔试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进入笔试环节,笔试内容:行政公文写作。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三)面试
笔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四)体检
对考试总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依其所报职位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拟招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直到取足名额。
(五)签订劳动合同
1.派遣管理。由深圳市鹏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福田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工作。
2.薪酬待遇。参照《福田区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实施办法》(福府办〔2015〕6号)和《关于调整部分劳务派遣岗位年度经费核拨标准的通知》(福组通〔2017〕1号)文件三级用工岗位规定执行,转正后年度核拨经费约10万—14万元(含五险一金等);食宿自理。
3.试用期管理。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根据法律规定确定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如果发现聘用人员不符合招考和录用条件,或者不适合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岗位,或者不能胜任工作任务又不服从岗位调整的,由聘用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除聘任关系,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应聘者本人独自承担。
三、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深圳市鹏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手续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三)报名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准确的、确保可随时联系的电话联络方式,如因应聘人员未提供有效联络方式或无法联络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公告由深圳市鹏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解释。
原标题: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组织部(区编办)选用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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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表》
深圳市鹏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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