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08 14:04:49 来源:五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推进我县社会治理创新工作,健全基层治理服务网络,解决基层社会服务工作力量不足的突出问题,提升基层社会服务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在原撤并镇所在地:硝芳、丁畬、桥江、大都、大田、平南、油田、中兴、小都、新桥、双头、锡坑、文葵等13个原撤并镇各增设“片区管理服务中心”,为每个片区各招聘4名专职社会服务工作人员,充实基层社会服务工作队伍,有效解决原撤并镇公共服务功能缺失、办事人员弱化和群众办事远、办事难、审批权限下放难等问题。
专职社会服务工作人员职责:
1.负责公共服务中心一门式综合服务窗口业务工作;
2.负责对办事群众申办件的统一受理;
3.负责审批材料预审、导办、办理结果反馈;
4.协助辅导群众自助办事;
5.服从片区管理服务中心的统一安排,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2名合同制工作人员,由五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通过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聘用人员。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具体条件等要求详见《五华县原撤并镇片区管理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报考年龄35周岁以下,计算日期截止2017年2月18日;
6.大专以上学历(已毕业人员且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7.五华户籍人员。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生(未毕业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现役军人;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